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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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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燕子李三
别名:
未知
国籍:
未知
人物简介:

燕子李三在民间传说中有多个:一个是河北省保定市涿州的“燕子李三”,原名叫李景华,幼随叔父落户沧州由于他有时把偷来的东西分给穷人一些,算是个义盗;一个是山东禹城的李圣武,此人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盗,后被枪决。但年代最早的是河北省沧州市的李云龙。李云龙1837年出生,在家排行老三,最早使用“燕子”的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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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
燕子李三
出生地
河北涿州,山东禹城,河北沧州
出生时间
1837年

人物介绍

河北沧州燕子李三

历史上真正的燕子李三是沧州人,系沧州献县城西临河乡东镇村人,其第五代李书振先生于2013年去世,其第六代李连洲、第七代孙、第八代孙都健在,李家可谓人丁兴旺,献县及周边所有老人都知道此事。由县志办公室编纂的《献县志》、

《四十八村乡土教材》也有“镇上出了个燕子李”的记载。在临河乡东镇上村更有许多关于燕子李三的奇闻异事。

燕子李本名李云龙,乳名唤作“小龙儿”。献县东镇上村人。大约1837年出生。擅长轻功飞檐走壁。“燕子李”李云龙就是最老版的燕子李三,也是就真正的燕子李三。
  他当年活跃于京津冀及东北地区,侠名远播,在老家更是有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流传不息。

下面我们把燕子李三(李云龙)的家族谱系进行梳理:

燕子李三(李云龙)
  传子李聚坤

李聚坤子李少文、李少春

李少文、李少春传李德才李义刚

李德才李义刚传李书振

李书振传子李营州、李连州、李全州
  李营州、李连州、李全州传李亚威、李海威、李高威、李兵威
  李亚威、李海威、李高威、李兵威传李天霖、李佳昊、李仔帅、李仔奥、李子硕
  至今已历八代,李家人丁兴旺。

献县地方志办公室出版的《农村乡土教材》等地方志书中都曾提及“镇上燕子李”
  东镇上村位于河北省献县“四十八村”西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它是献县苦难和贫穷的代名词。 
  地处滹沱河北大堤以南,滏阳河以西,滏阳河与滹沱河汇流的夹角地带,关于“四十八村”的情况,有一首民谣作了概括地说明。 而这里面正提及了“燕子李”。

2013年5月沧州晚报对李二辉进行专题报道

2013年8月沧州日报对李二辉进行专题报道

2013年9月李二辉申报“献县轻功”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成功备注 

2013年10月李二辉在《中华武术研究》发表学术论文《关于近代武林人物燕子李三的几个版本考》

2014年11月李二辉个人专著《盗侠燕子李三及其轻功揭秘》一书由北京图书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4年12月献县”献县轻功“正式列入沧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要了解“燕子李三”,首先必须弄清一个

问题:燕子李三有不同的版本,各有各的传说。也就是说,在那个历史年代,曾经有好几个燕子李三,并非只是一人。而民间和官府又将各种无头盗案归结到其名号上,同时一些高来高去的飞贼也自夸是燕子李三,便于掩护自己的真实身份。因此,当一个燕子李三被官府擒杀后,往往在其他地区又出现了自称或被讹传的“李三犯案”。所以严格来说,燕子李三已经成了当时活跃在北方平津冀鲁地区的许多飞贼共用的代名词。 

由于年代久远、未有记录、史料缺失等原因,如今已经很难把所有的“燕子李三”的事迹都告知世人。只能把最有名的,或留下可信的办案卷宗及民间传闻颇广的几个所谓的“燕子李三”的生平列出。 

河北保定李景华

所谓真实李三,也就是史学界公认的燕子李三,即李景华。1895年,李景华生于河北涿州,幼时随叔父流落

沧州。沧州习武之人众多,他也跟着拜师习武,爬墙上树易如反掌,非一般人所能比。据其辩护律师蔡礼回忆:“沧州人练武的多,他在那儿学了点武艺。十八九岁时,跟着沧州一个走江湖的班子到河南洛阳卖艺。在洛阳时,班子住所里丢了东西,人家怀疑他,就把他赶出去了。他在洛阳人地两生,没有着落,便靠偷盗生活。”一次,他见洛阳警备司令白坚武横行霸道,非常气愤,便在夜里偷偷摸进白家,将其随身佩戴的左轮手枪偷走,用武装带把手枪吊在他家后花园,留下一张纸条,上书“‘燕子李三'到此一游”。这令白坚武十分恼恨,可又怕事情传出去有伤自己脸面,就没有大动干戈。之后,李景华又在当地偷窃过几家豪门,引起了当地上层社会名流的愤恨,当局到处抓捕他。李景华为了逃避追捕,隐姓埋名去了少林寺

从少林寺出来后,李景华流窜到平津一带活动。他作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专偷豪门富户,从不骚扰贫苦百姓;二是作案后总要留点痕迹,如仿效小说中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盗的做法,把一只用白纸叠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或留下写有“燕子李三”字样的纸条,以表明明人不做暗事,好汉做事好汉当。这更使得他声名大噪,“燕子李三”的绰号由此得来。

李景华偷盗的都是高门大户,就连当时临时执政段祺瑞在北平吉兆胡同东口的宅第、国务总理潘复以及大军阀张宗昌褚玉璞等人的财物,他都偷盗过。其所偷财物有时会分给穷人,但绝大部分被他吃喝嫖赌吸大烟挥霍掉了。1934年,李景华再次被抓捕后关进北平感化所。见感化所的狱卒薪俸微薄,他就出了一个主意,让狱卒们晚上将他放出去,作案后他再返回来,所窃之物由他们分发。后来,他还和感化所巡官史海山成了拜把兄弟。于是,李景华白天回来睡觉,晚上出去行窃,有恃无恐地作了许多案子。但他信守诺言,作案后必定及时返回,给史海山等人带来不少的“好处”。8月的一个晚上,西单丽华绸缎庄的经理潘国英去哈尔飞剧场听戏,李景华在散场时,跟踪他坐的人力车到了西单二条的住宅内,偷了不少高档绸缎和衣物。不久,史海山拿着一件李景华给他的高档毛背心去洗染店,店主发现这是潘宅丢的,马上报告了潘国英。原来,潘国英失窃后除告知警方外,还通知了有关的各家商铺,请他们务必留心。侦缉队将史海山和其他一些接受赃物的人抓起来,关在前门外鹞儿胡同的侦缉队总部审讯。李景华得知这个消息后躲在审讯大厅的屋顶上偷听,被侦缉队发现捕获。

1934年12月9日《京报》报道:“法院看守所深恐其再行逃脱,故为防范计,特令李三佩带木狗刑具,以示严防。”“木狗”又称“木狗子”,是旧时木制刑具的一种,把它装于犯人两腿间,使之不得自由伸缩离合。这是一种原始、野蛮、惨无人道的刑具。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审理“燕子李三”盗窃一案。后几经波折,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法院认定李景华有“强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李景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时任北平律师工会副会长的蔡礼先生为李景华免费辩护时认为,“判12年徒刑过重”,“即使从重判处也不过8年”。可是,尚未等到最高法院回复,1936年1月9日,李景华因长期吸食鸦片造成的肺痨发作而病死在北平看守所,时年40岁。 

为了增强本领,李景华曾师从田盘山万松寺师父石敢当,及其同道师弟五台山法慧。法慧因见他从小在山区长大翻山越岭如履平地,除教他刀枪剑戟斧钺钩等十八般武艺外,又授他八步登空和燕子三抄水,传说神奇。在地面上上窜下跳,在水面上可贴水面跳跃,宛如燕子掠水疾飞,因此在师兄中得名燕子李三。几年苦练,功夫大进。 

当然李景华不会有传说中的“燕子三超水”的轻功,不能在水面上点水而行。但他的武功确实非同小可。这可以从他的作案对象中看出。他的作案对象不是小家小户,而是深宅大院、高墙阻隔、护卫森严的富家大户。在这些地方,他能够来去自如,这不能不说他有超常的手段。他可以头朝下,借助一些工具,身子像壁虎一样紧贴墙壁往上爬;也可以将系有长绳的铁爪抛于高墙或树枝之上,然后攀着绳子爬上去:还可以用脚蹬墙,借劲使力,巧妙地越过障碍;也可以轻而易举地撬开各种锁子…… 

李景华一直在平津一带活动,曾在北平右安门外关厢居住。因身怀绝艺,再加上作案前周密细致地摸底,并配有特制的药水等,李景华很少失手,作案无数。曾到临时执政段祺瑞的府邸行窃,还偷过国务总理潘复、执政秘书长梁鸿志、爱新觉罗瑞仲家等人的财物,所以,名声越来越响,轰动一时。每次作案后,为显示自己艺高胆大,燕子李三还故意戏耍权贵,仿效传奇小说中诸如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盗的做法,把一只用白纸叠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显示自己明人不做暗事。据说“燕子李三”的绰号便由此传遍民间。 

当时时局十分混乱,当权者即为国之巨蠹,为富者往往不仁。因此,老百姓对于专偷富人的李景华倒有一份亲切感,把他看做梁山好汉时迁一样的人物。李景华有时候也将偷窃的部分财物分给百姓,受到百姓的称颂。有报纸就曾这样报道:燕子李三“得赃数千元之巨,初冬往游城隍庙,见附近居民以贫苦者太多,遂起怜悯之心,每人一元或二元,任意施舍,遂为侦缉队注意,跟踪逮捕”。 

据说李景华曾多次入狱,但凭借高超的武功,屡屡脱身。一说李景华并不会武术,且身体虚弱,但天生纵跳能力极强。 

燕子李三是小偷,所以小偷绝对都有点恶习,比如嫖啊之类的,而燕子李三却让恶习害了命啊!燕子李三准备去偷一个军官的东西,东西很值钱,准备偷了卖了钱分一点给穷人,当时这个军官官位很大,所以院子也很大,不过军官派了人把院子围了个水泄不通,但是燕子李三的轻功绝对不是假的(不信,问你们老一辈的爷爷奶奶!民国时期)还是进去吧东西偷到手了,但是就在燕子李三跑的时候,有人发现了他,大军进行追捕,燕子李三一跃就飞上了别人家的房顶(3M多高吧)就在要跑的时候人马把房子围了起来(不过,以燕子李三的轻功绝对可以跑掉)但是就是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李三致命的恶习犯了(鸦片烟瘾发了)要知道这烟瘾发了不得了,就跟羊癫疯一样抽搐!于是大军抓捕了他,防止李三逃跑,把他的脚手全用重犯的枷锁拷了起来。判刑20年!

但是平民百姓都知道燕子李三只偷富贵人家,还分钱给百姓,于是就请了一个律师帮李三打官司!那时候的律法最多3到8年,而燕子李三判刑20年,所以就在官司打赢的时候燕子李三死了!不是打死的,更不是枪毙,鸦片烟瘾犯了,很久没抽了,在牢房猝死了 。(轻功绝对是真的,但不是武侠里面可以飞的那种,可以飞檐走壁,跳得比常人高,)

天津蓟县李芬

李芬是在自己的出生地颐养天年而终,当时驻扎在那里的大军阀--吴佩孚久仰其大名,带领军队将其发送,玻璃灵棚,长达百米。浩浩荡荡的出殡的队伍为了表示生者对死者的怀念,出殡的队伍抬着棺椁在离墓地大约1.5华里的距离上前进一步后退三步,棺椁不落地的情况下,队伍整整走了七天七夜,在当地轰动一时。50年代破四旧挖祖坟及后来文革的时候,李芬的墓地还受到当地人的保护。到了80年代改革开放时期,他的墓地被其分田承包的人挖掘铲平,据当地人讲“在楠木的棺椁中,李芬的尸骨下面铺垫大约有半棺椁的铜钱,经过日月的侵蚀,它们已经变成了巨大的一个整沱。挖掘者将铜钱当成废铜卖掉。如今李芬的后人还生活在天津蓟县上仓镇的程家庄里面,村里的贤人义士为了纪念先人而再次修碑立撰,告知后人。 

山东燕子李圣五

作案

李圣五其人品性恶劣,不走正道,以偷盗嫖娼为乐。他离开五台山以后,于1936年开始在济南作案。曾潜入当时省主席韩复榘所办公的省府行窃,正巧被韩复榘当场撞见。李圣五运用轻功,在重重卫兵的追捕下轻松跃墙逃脱。因行踪败露后被擒获,但李圣五乘看守疏忽,运用道家内功之“脱骨术”卸脱捆绑身体的绳索,再次逃脱。从此,“李燕子”在黑白两道及民间声名鹊起。

日本侵华占领济南以后,李圣五于1939年再次在泉城作案并犯下命案,遭日占领当局及伪警察局缉拿。通过利诱他人做伪证及威胁伪警察高层,李圣五摆脱了嫌疑,从此更是在济南站稳脚跟,大肆作案甚至公开抢劫。因为罪行累累,民怨颇大,日本占领当局曾再次立案侦查。由于买通了日伪汉奸,李圣五又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但其怀恨在心,于1945年潜入日本宪兵司令部行窃。所幸不久以后日本投降,李圣五再次逃脱缉拿。

抗战结束后,李圣五恶习不改,还曾盗窃过中共地下交通站,终于遭多方记恨。但其凭借高超的轻功,仍屡次逃过缉拿。1948年中共占领济南以后,市局将缉捕李圣五列为工作重心之一。李圣五不思退隐,反而顶风作案并犯下命案,终为公安人员所获。但其竟然在被押解路上再次依靠内功挣脱绳索并开枪拒捕,后运用轻功,利用街道上人流掩护顺利逃脱。当时,此事惊动了公安部,济南市局受到上级批判,并被勒令限期破案。

被捕

1949年,李圣五潜伏在江苏徐州与一歌伎姘居。有关部门获悉此事,组织力量缉拿。将李圣五堵在屋内,使其无法施展轻功,终被擒获。同年10月,李圣五在济南被执行枪决。其人有证可查的盗案共35起,杀人10名。

评价:据传李圣五早年学习道家正宗,轻功及内功修为很高。若一心修道应能得善果,若本分入世做人也会成为一代武林大家。但其生性阴险狠毒,顽劣不羁,害人终害己。即便逃脱缉拿,也定遭天谴。

电视连续剧《燕子李三》中的反面主角“李云龙”的塑造,很大部分便是参考李圣五之事迹。

破解谜团

燕子李三是老北京的一个传奇人物,作为一个传奇人物表现有五:
  一、此人家喻户晓,名声极高。燕子李三在北京知名度极高,在全国也赫赫有名,有人把他列入晚清以来中国十大武林高手。鲜有一个窃贼能有这样高的名声。

二、此人众说纷纭、评价不一。他究竟是为民除害的侠盗还是祸国殃民的蟊贼,是可亲可敬的英雄还是屡教不改的惯窃?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三、此人集侠盗、神偷和惯窃于一身。做侠盗,确有侠盗品格;做神偷,确有神偷的绝技功夫;做惯窃,确实屡教不改,终其一生,以偷为业。

四、此人被戏说后走进民众、登上舞台。小说、影视、评书、连环画都对他有入木三分的刻画。

五、此人尚不完全清晰、缺少权威结论。迄今对其籍贯、年龄、经历、技艺、家族、后人、死因等争议颇多,有待深入考证。
  正因如此,燕子李三离世虽不足百年,却留下至少八大谜团。

谜团一

几个“燕子”,究竟谁是正宗
  天津蓟县“燕子李三”李芬。蓟县上仓镇程家庄人,清末义士,京东武界排行老三,人称芬三爷,该村为其立有碑文。李芬武功显赫、行侠仗义。李芬曾为义气吃官司,问斩刑,后因光绪帝的一个妃子闻其大名,知其冤枉,便求皇上赦免,成就一段“美人救英雄”的佳话。当地人把武界排行老二的草上飞——梁英等武林高手的故事附会其身。可见李芬是其家乡人杜撰出来的燕子李三。
  山东济南“燕子李三”李圣武。山东禹城李家庄人,在家排行老三,幼年练过拳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李圣武为扩大影响,把北京燕子李三李景华的事,嫁接自身,到处吹嘘自己能飞檐走壁。事实是每次被抓,他就会用金钱疏通,被偷偷释放。而警方为了不背黑锅,也乐于帮他吹嘘。新中国成立前夕,李圣武被国民党特务机关收买。在1948年末他曾多次抢劫金店,后被当地公安机关镇压。此济南燕子李三已非窃贼,实为强盗,是与人民为敌、欺世盗名的燕子李三。
  北京“燕子李三”李景华。这是正宗的燕子李三。理由有三:李景华首称燕子李三,应享有冠名专利,其他人再称燕子李三,都属假冒伪劣;代表社会舆论的媒体是当时北平众多报纸,他们早于官方率先称李景华为燕子李三;代表官府的警方、法院及监狱等在文书上,都相继使用了“燕子李三(即李景华)”的称呼,这就说明官方也承认李景华就是燕子李三。

谜团二

本是飞贼,何来侠盗之称
  1935年1月27日,《京报》载:“飞贼孔祥洲久惯在平市偷窃,与燕子李三

及段云鹏等,均系一流人物,在黑钱行中,负有盛名……”可见北平一流飞贼众多,但为何燕子李三能成为侠盗?
  首先是因李三仗义疏财,救济穷人。所偷赃物,虽多用于个人挥霍,但他也会拿出一部分来救济穷苦百姓。1934年3月5日,《京报》载:“燕子李三实在是一个很有声名的巨贼了。大家几乎将他视为时迁、杨香武一流的人物了,只在‘偷富济贫’寥寥数字之下,越发增加了他的身价。”同年12月9日,又以“乞丐探监”报道:“昨前数日,突有乞丐数人,购得食品等物,前往探监。……前日,一老乞丐名王六者,送李铜圆三百枚,昨又有二衣衫褴褛者,共送洋一元。据李三称,丐等皆系受余所惠者。”
  其次是因北平的穷人太多。据1928年统计,警方拟定的贫困人口为23.48万人,占全市人口的六分之一,其中极贫人口则占贫民总数的四分之三。由此导致了北平“盗贼如毛”的情况。许多盗窃案卷中的作案动机均为“因贫起意”。故而贫困和仇富是李三成为侠盗的社会和心理基础。就连和窃贼打交道最多的警察,大部分也属于贫困人口。时任北平市长的袁良也说,他们常常是“白天站岗,晚上拉车”来补贴家用。
  再次是因媒体的炒作。1927年8月13日,《顺天时报》称其“积贼飞云燕,再度入囹圄”。同日《晨报》则称其“著名黑潜(钱)大盗燕子李三”。1929年7月3日《益世报》在《飞檐走壁之大盗越狱复被捕》一文中,在李景华名后用括弧注明“即燕子李三”,这标志着“燕子李三”的分量要大于“李景华”。
  又次是因警方的腐败无能。媒体在使用燕子李三称呼后,警察局也开始在文件中提及“燕子李三”,并采用《益世报》的标注方法。警方高抬燕子李三,是想渲染抓贼之难,这样抓不到他,可推卸责任,掩盖自身的无能;抓到了就可向政府邀功,向各界炫耀。警方这一做法,使燕子李三在社会上名声大噪,以致法院文书也以燕子李三称呼李景华。特别是1934年,警方以游街示众的方式将李三从太仆寺街侦缉分队押解到鹞儿胡同侦缉队总部,不仅没刹住李三的威风,反而向广大市民展示了燕子李三从容不迫的形象。
  最后是因文学作品的催化和升华。燕子李三在世时,坊间就已流传其事,且有报纸连载小说。《京报》载:“北平市政府曾‘以某某两报,刊燕子李三小说,现已令公安局,勒令停止刊载’。”而此时李三正因从感化所中夜间外出偷窃,刚被捕获。可见,警方这边忙于抓捕燕子李三,而媒体则渲染戏说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死后三年,《燕子李三》一书在东北出版,迅速畅销全国。上海所拍的电影《燕子李三》,更是风行一时。新中国成立前夕,燕子李三的其人其事曾一度销声匿迹。但上世纪80年代,又再度被热炒戏说,既有小说、连环画,又有评书、快板书。尤以电影《神偷燕子李三》和电视连续剧《燕子李三》为最。

谜团三

旧京神偷,莫非真有轻功
  燕子李三号称神偷,神在哪里?莫非真有轻功缩骨之术?且看最能显示李三神偷的四件事:
  一是偷盗。1924年11月24日后半夜,李三蹿房越脊潜入执政府秘书长梁宅进行偷盗。在夜半更深,人们熟睡之时,能做到上下自如,无声无息。翻墙入室时,如走平地。在携带皮包、皮衣等八件重物时不但能轻便如燕,而且还能头脑清晰地原路返回,实属不易。
  二是越狱。《京报》载李三因不堪在狱中有人激将,于1929年6月29日晚9时,从二监越狱。越狱当晚,狱吏查监问李三:“还不熄灯睡觉哩。”李三说:“我正打算跑哩。”狱吏以为玩笑。李三却趁着灭灯后不慌不忙,脱去镣铐,将窗上铁棍折断由窗洞钻出,纵身一跃,已到房上,接连蹿过几重院落。待狱警发觉时,为时已晚。
  三是格斗。从二监越狱两天后,侦缉队拿获越狱的李三。档案载“由侦缉队探兵李文奎首先扭获,被贼咬伤手腕,最为出力。内一区巡警夏永顺跟追帮同捕获,次为出力。侦缉队班长韩钰山、梁保全、探兵程瑞群等二十七名随后赶到,帮同拿解;内一区巡长刘桐山、巡警常玉华、王增秀、关古与宪兵刘振邦、杜德山陆续赶到,帮同缉拿,亦属在事出力”。从侦缉队报送的这份请奖呈,可见为对付赤手空拳的燕子李三,虽然出动了侦缉队、内一区警察、宪兵三个部门的三十五人参与。但是其余人等都是“随后赶到”“陆续赶到”,最先只是李文奎一人就将其扭获了,所受的伤也是“咬伤”,证明李三的格斗技能实为低下。
  四是胆大。1934年8月8日深夜2时盗潘宅,李三在雨中“越墙入院,进屋后将电灯全开,光亮如昼。彼于灯下安然施其伎俩。时有厨役某发觉,乃外出乘其不备,将李腰挟住。李毫未惊慌,略舒双臂,将厨役抱起,放置屋内,威吓不得声张,并索火柴吸烟,与厨役闲话。厨役因力不能敌,未敢高声,任其逸去。李之贼胆可见一斑也”。
  以上四事说明燕子李三艺高胆大,非常人可比,算得上神偷。但传说中的轻功及缩骨术,显然是夸大。至于盗窃中极少失手,是因为每次作案前都要经过周密细致的摸底,并配有特制的药水和各类钥匙。作案中极少声响,不留痕迹,是因为常穿五六双布底袜子,且有蹿房越脊的本领。至于翻越高墙,则多是借助树木、电杆,或蹬墙借劲,用手扒沿,不可能旱地拔葱。

谜团四

迭经感化,缘何积习难更
  燕子李三终其一生,以偷为业。虽饱受铁窗之苦,却屡教不改。抛开个人因素,社会原因也难逃其咎。据其律师蔡礼回忆:“沧州人练武的多,他在那儿学了点武艺。那时,他就小偷小摸的……十八九岁时,他跟着沧州一个走江湖的班子到河南洛阳卖过艺。在洛阳时,班子住所里丢了东西,人家怀疑他,就把他赶出去了。他在洛阳人地两生,没有着落,便靠偷盗生活。”
  1934年刚刚出狱的李三就被立功心切的侦缉队再次盯梢。并以“宿娼花钱挥霍,难免有复行偷窃情事”为由被抓。档案记述了李三从5月1日到17日的起居供词:16天中,3天嫖宿,2天回涿县老家探望母亲和胞弟,11天在北平的朋友家借住。所用衣物及钱财或为老家提供,或为朋友相赠。其朋友还“应允拏钱,由燕子李三组织开设毛巾厂”。供词中李三表示:“现在,我决不再做犯法之事,如买卖组织不成,我即往山东韩(复榘)主席处谋事,北平有数家商业均能担保。我恳求恩典,所具可供是实。”
  而侦缉队罗列的罪名显系揣测。一抓旧案不放“查该犯系属著名惯贼……屡次越狱,脱逃有案”。二疑“此次释出后,并无营业,亦无一定住址,连日宿娼,花钱甚为挥霍,显有复行偷窃情形”。三诬“坚不承认复行偷窃,竟敢喊叫分队长名姓,咆哮公堂,如此凶悍,殊属目无法纪”。对无端诬蔑李三当然不会承认,至于喊叫分队长名姓,也算咆哮公堂、目无法纪,可见旧中国侦缉队的霸道。
  事实证明,李三走出感化所后虽有宿娼,却未偷窃。但最终还是被警方以“倘任其逗留平市,深恐故态复萌,贻害地方,应请严行管束,以维治安”的理由,再次关进感化所。
  这一关不要紧,却使已下决心浪子回头的燕子李三从此心灰意冷,走上了报复社会的不归路。

谜团五

家世显赫,尚待深入考证
  燕子李三何处籍贯、何年出生、家世如何,说法甚多。
  一是籍贯。有三种说法:一为良乡说,1916年档案载“我系良乡县人”;二为涿县说,1925年档案载“我系

京兆涿县人”,此后档案均载涿县;三为沧州说,据1934年3月31日《京报》,李三对记者说:“我原籍河北涿县人,继迁往良乡县居住。”又据律师蔡礼《我所了解的燕子李三》一文中了解到,李三“小的时候跟着叔叔到沧州落了户”。由此推论,李三原籍为涿县,后迁良乡,再后落户沧州。
  二是生年。对于李三的生年,说法更多。档案中,1916年李三供16岁,应为1900年生;1927年李三供30岁,应为1897年生;1935年李三供40岁,应为1895年生。1934年3月5日《京报》载《感化所中之燕子李三》一文“李三……今年已经46岁了”,应为1888年生。面对多种说法,如雾里看花。其中,比较为学界接受的是燕子李三生年为1896年,其病故时应为40岁。
  三是身高相貌。始见1929年6月30日河北第二监狱公函,函请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协助侦缉越狱逃犯李三,并出赏格大洋一百元。函称:“该犯身长5尺3寸(1.76米)、发黑、眉浓、面黄、腮尖、容貌长圆形、牙齿不全。”但又据1934年3月31日《京报》:“李三者,乃一瘦小枯干之人。背驼面黄微麻,且谈吐颇雅,文质彬彬。乍望之,真疑系一手无缚鸡之力穷酸。”此记者眼中的李三。大概正因“瘦小枯干”,方能腿脚利索,身轻如燕。
  四是家世。对于李三的家世更多追溯是,1934年12月26日《京报》载《燕子李三狱中之谈话》:“余本沧州人,现年40岁。曾祖父讳天培,于清乾隆时,官至广东巡抚。祖父讳远藩,清时官至户部侍郎。父讳桂馨,为武进士出身。我家数世为官,至敝人,因淡于仕途,且鉴于国事日非,人心不古,遂隐于乡间。以余家世而言,财产足敷余一生生活。惟余天性奇特,视金钱如粪土,故乡中每有贫寒者,莫不解囊相助,以致偌大家私,完全送与旁人。迨家世凋落后,流为窃盗,余之天性仍难稍改,每见人有急难事发生,即设法为之救济。余所盗之物,均系出自富有者之家,变价后,即行清贫,固系毫未入私囊。”李三家世如此显赫,有待考证。

谜团六

短暂婚姻,身后亲属失踪
  燕子李三一直单身,但1934年5月13日再被送入感化所后,

却有一段短暂婚姻。李三供述,婚姻“由水西门4号,住户王唐氏,代其说定”。女方姓刘,孀妇携幼子大立、二立。两人在北海相见后正式结婚。
  婚后不久,李三即被捕,连累其妻与二子一同游街示众。《京报》多次报道夫妻“情感甚洽”,在李三心中“余妻刘氏与余结婚16日,余即被捕,半月夫妻,难言恩爱,而刘氏人极贤惠,彼初原不知余为何许人,现既事发,彼乃俯首认命,不作他想,每周必来此地望余,并送来钱财,实则彼并无余钱,不过典当而已。将来之生活问题,殊堪忧虑。故余曾劝彼再嫁,彼不肯,愿为他人佣工,教养二子。当兹社会,有此种妇人,殊为难得,言已,喜溢眉睫,有若不知置身囹圄中”。李三人到四十,虽常眠花宿柳,但也痛感妓女无情,如今才算找到可共甘苦的妻子。从“16日的夫妻”中,可推算1934年10月28日(星期日)为李三结婚日。此外,刘氏还为李三代请律师,也算可以托付的女人。
  但《北平晚报》载“看守所于李逝世后,曾数度派员传刘领尸,则已人迹杳邈,终无所寻”。为何曾发誓不改嫁的刘氏,竟一反常态不去领尸呢?令人费解。

谜团七

律师出庭,为啥先拒后应
  1935年1月23日,北平地方法院重判李三12年徒刑。

究重判之因:一是因法院“以窃盗实行强暴”罪量刑。判决书曰:“八月八日夜间在白庙地方,侵入潘国英宅内,适该宅门役王顺惊醒起视,该李景华(燕子李三)以暴力禁其声张,将其推入屋内锁禁。”对此李三认为是恐吓,不是暴力。二是因原告潘国英系西单丽华绸缎庄经理,有钱有势,指使门役死死咬住李三实施暴力,并被检察厅和法院采信。三是因被告尽揽罪责,使本应承担纵容之责的巡官、看守以“盖不知情,无罪”导致李三重判。
  为此李三上诉请律师蔡礼辩护。《京报》1935年2月18日载:“蔡(礼)考虑再三,以李犯罪所应得,故未允其请。”于是李三“改聘律师韩桐彬”,但河北高法一分院二审维持原判。李三不服又上诉最高法院。因再无律师愿出庭辩护,法院遂指定“义务劳动法律委员会”会长蔡礼为其辩护。20世纪80年代,蔡礼撰《我作燕子李三辩护律师的回忆》,虽未提及先拒后应,所为何由,却谈到1935年冬李三最后一次出庭时,蔡礼为其辩护时指出,李三作案时并没有强暴行为,因此不应以“强盗罪”判处。再者,他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江洋大盗,只不过是一个窃贼,即使从重判处,也不过8年徒刑,给他判12年徒刑过重。可未等到最高法院回复,李三已身亡看守所。

谜团八

溘然辞世,死因众说纷纭
  1936年1月9日,李三死于看守所。一个能身负重物蹿房越脊年

仅四旬的中年汉子,究竟是怎么死的?
  一是因刑具折磨而死。1934年12月9日《京报》载:“法院看守所深恐其再行逃脱,故为防范计,特令李三以佩带木狗刑具,以示严防。”“木狗”又称“木狗子”,是旧时木制刑具的一种,把它装于犯人两腿间,使之不得自由伸缩离合。这是一种原始、野蛮、惨无人道的刑具。《京报》载:“平看守所拘留窃犯,上木狗者,李为第二人,第一系病死狱中之大老西李玉山。”李三以“木狗示记者”痛苦地说:“实有生不如死之感,余友李玉山即死于此上,余恐亦将不免。”在李三不断请求和社会人士呼吁下,1935年5月18日,法院同意撤除“木狗”,但为防李三逃脱,“特加重镣一根”。故李三之死与“木狗”刑具有关。但李三之死距撤除“木狗”长达7个月,且《京报》载:“李自撤去木狗后,在看守所中精神极为安适。”可见李三1936年1月亡故,还有其他原因。
  二是因毒瘾发作而死。李三有吸食鸦片恶习,但1934年11月被捕后,即被强制戒毒。1935年2月6日《京报》载,李三“戒除白面,故食量大加,精神亦佳”。说明强制李三戒毒,已见成效。故10个月后,他死于毒瘾发作似无可能。
  三是因病而死。《中国律师史话》中《燕子李三和蔡礼律师》一章说,“以肺结核病医治无效死在看守所”。1936年1月10日《北平晚报》载:“著名飞贼燕子李三(李景华)羁押看守所后,因环境恶劣,抑郁得病,昨竟医药罔效,瘐死于看守所中。”也证实李三因病而死。但李三身体有这么差吗?令人生疑。
  四是狱中虐毙。1936年3月6日《京报》以《看守所李国华虐毙燕子李三 现李已被撤差 又经犯人控告》为题,披露了李三死因。“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李国华跋扈滥权,虐待人犯,据闻瘐毙之窃犯李景华(燕子李三),即为彼虐毙者。该所第二科长赵东忱素于所务力加整顿,因此已将李国华撤差押讯。兹又有该所在押人犯黄子荣,具呈列李之劣迹种种,请求法院将李国华依法严办。”故李三直接死因为虐毙。

行侠仗义

关于燕子李三的原型,还有一种说法。李芬,他在家中兄弟排行老大,在当时的京东武界中排行老三,因此人们尊称芬三爷,历史上记载他是清末义士。李芬出生的村子为他立有碑文为证,在他健在的年代,因为武功显赫、行侠仗义而被当地人把他的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编成评戏传唱。李芬的武艺虽然高强,但并不像传说中那样有绝顶的轻功,是人们歌颂他的时候把武界排行老二的草上飞--梁英以及其他武林高手的故事都套编在他的身上,结果在后人不断传送演绎的情况下,义侠李芬变成了今天后人杜撰出的燕子李三。他不是被反动军警设计逮捕杀害的,却是因为义气而吃官司问斩刑,后因为光绪的一个皇妃久闻其大名,得知李芬因义气而吃官司,便疏通皇上而将其赦免死罪,成为历史上为数不多的“美人救英雄”的佳话。李芬幸免于死,为了报答再造父母之情,便就地跪拜比自己还小的皇妃为干妈。到了清末民初的年代,在北方万木枯黄的季节,皇宫里还会派人赶着四轮胶皮马车给他们的干亲--李芬家送黄瓜等夏令蔬菜。 

弟子段云鹏

燕子李三的徒弟

,赛狸猫段云鹏,又名段万里,江湖人称“赛狸猫”。一代轻功好手,活跃在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初。

1904年生于河北省冀州市徐家庄,在家排行老四。1920年离家出走,跑到保定投奔直鲁联军当兵。他个子不高,体壮如牛,性情粗野,在军队学了一些武艺,和别人摔打起来很少有对手,爬高越沟身轻如燕。在连年军阀混战中,他不断升迁,1927年在直系第十二军新兵司令部混得一个上尉副官,成了训练新兵的教官。

1928年的春天,段云鹏在军队里混不下去了,便回到北平。曾拜著名轻功高手,侠盗“燕子李三为师(应为李景华),苦练轻身术并学会了不少偷盗作案的本事,也学会了不少江湖“术语”,如:挖洞叫“开桃园”,上房叫“翻高岭”,夜间盗窃称为“掐灯花”等。

段云鹏外号“赛狸猫”,擅内家轻功。某日在北京踢一走江湖卖艺的拳师的场子。他手执满杯酒,腾空而起,踩着围观人肩膀、头顶,围着场子飞窜一圈。落地后酒未洒出,而被踩者毫不觉痛,卖艺人因此惭愧离去。段在东北军当国术教官时,一次去唐山游玩,醉酒后竟为小贼所乘,丢失了全部财物。他只得去饭庄吃白食,共吃了2斤饼子1斤肉1坛子酒。正欲走时,被伙计截住。段耍赖道:“我还没3斤重,怎么吃的了你2斤饼子1斤肉?”饭庄掌柜气煞,命伙计搬来一大秤,段飘然跃上,众人一看:2斤4两,一时呆住,段趁机得以逃脱。由此可见,段的轻功也属道家内功,可提炁轻身,不同于一般粗浅的外家轻功。

抗战爆发前,段云鹏离开军界,混迹江湖,沦为惯偷。屡此在平津地区作案,曾夜入天津市长官邸、北平瑞蚨祥绸布店、德国大使馆及一些阔商、富户住宅行窃,窃得钱财后吃喝嫖赌,挥霍一空。段云鹏生性狡猾,作案极少失风。偶尔落网,也以假名应付,并以钱财贿赂办案人员,轻松脱身。因此平津两地的刑事卷宗并无其名,大多数案件也成了无头案件。

抗战期间,段云鹏因和日本特务争执而被捕。因其在平津地区颇有几个警官朋友,故在牢中并未吃苦。段云鹏为表达谢意,和看守所组长串通,外出行窃,以此报对方关照之情。后来,段云鹏竟然胆大包天,潜入当时的侵华日军陆军大将冈村宁次所在的华北派遣军官邸行窃。据日方缉查,段云鹏是从临街的三楼兵营屋顶飞过6米宽的小巷,跃入日方官邸的,得手以后从官邸右侧墙岗亭爬上围墙逃走。共窃得手枪1支、金表1块、金条5根、翡翠球1个、金佛2尊、美金5800元、日币149600元,伪储备票200000元,日军用票360000元、黄金40两。案发后,日方严密侦查,大肆调查平津地区轻功高手,并一一排除嫌疑,终于把目光注意到段云鹏身上。但由于内部有人通风报信,段云鹏提前逃离监狱,从此不知去向。

此后,段云鹏便混迹江湖,但始终在华北地区作案。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军统局局长戴笠将段云鹏吸收进入行动组,中尉军衔。国共谈判期间,段云鹏奉命刺杀中共代表叶剑英、滕代远,但为警卫人员发现而未得手。1947年,段云鹏运用轻功技艺,破获中共北平市地下交通站,以至数百名中共地下工作人员被捕,段因此受到蒋介石的接见和重奖。1948年1月,段云鹏潜入北平市市长何思源宅,将定时炸弹置于屋顶,炸死何思源二女儿,炸伤何本人、何妻及子女5人。作案后,段云鹏乘飞机经上海逃往台湾。

1949年9月,段云鹏潜回北京,收集情报。1950年6月,国民政府保密局下令段云鹏暗杀毛泽东。段经香港、广州抵达北京,发展下线,后返回香港。9月,段云鹏化名张仁,再次由深圳入境,企图赴京执行暗杀行动,在广州下榻的旅馆被捕,后由空军专机押解北京。为了防止他逃脱,将其绑在一个担架上抬进飞机,到北京后被装在一个大铁笼子里。段说,这个笼子我认识,当年李三就是被这个笼子关的。1969年10月11日,公安部部长的谢富治以反革命罪亲自签字批准处决段云鹏, 时年65岁。很明显,段云鹏虽会轻功,但并不会“脱骨术”,因此无法逃脱监牢,

评价:段云鹏空有一身技艺,但未改江湖人士和旧军人劣性,吃喝嫖赌偷,无一不精。不过偷盗侵华日军官邸,虽出自私欲,但却不失为中国人民出了口气。其人生性狡猾,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涉身政治,终未有善果。若清心寡欲,诚实做人,也许也会名震中华武林。段云鹏轻功技艺不及其师燕子李三,也不及当时其他同类高手,只能算是二流水平。

另外,电视连续剧《燕子李三》中反面主角“李云龙”在抗战后的部分事迹,也参考了段云鹏的一些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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